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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歡迎點擊瀏覽中國法院網、北京法院網網絡直播欄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鄭偉。[09:22:10]
- [主持人]:今天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召開“知識產權審判白皮書(2022年度)暨新類型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審判情況”新聞發布會,我們將通過中國法院網、北京法院網對此次發布會進行圖文網絡直播,歡迎大家關注![09:22:30]
- [主持人]:當前,我國經濟進入創新驅動發展的新常態,以互聯網為代表的信息技術日新月異,引領了社會生產新變革,由此引發的新類型網絡不正當競爭糾紛逐漸增多。近年來,海淀法院審理了眾多類型新、案情復雜、行業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力大的典型案件、首例案件,既為新技術和新模式的發展與成長提供了必要空間,也為相關市場主體行為的合法性判斷提供了有益思路。此次海淀法院以新類型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為視角,對近年來此類案件的相關審判情況進行梳理和分析,在總結新類型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的新特點、新趨勢的情況下,對相關裁判規則進行提煉歸納,并選取了十個典型案例對外發布。希望以此為契機,為進一步提升類案的審判質效提供參考,也為互聯網企業進行正當合法競爭提供有益指引。[09:23:24]
- [主持人]:發布會馬上開始,敬請關注。本次發布會由海淀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負責人、新聞發言人戴國主持。[09:23:43]
- [發布會主持人]:各位領導、嘉賓、同志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各位參加“海淀法院知識產權審判白皮書(2022年度)暨新類型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審判情況發布會”。在開始會議議程之前,首先,向大家介紹出席本次會議的領導和嘉賓:參會的法院領導有: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判第三庭庭長謝甄珂(線上),海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弓;參會的人大代表及專家學者有:北京市人大代表于鵬、朱卓、郭洪,中國政法大學費安玲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李琛教授(線上)、中國政法大學李揚教授。此外,中國(北京)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副主任李木子、中國(中關村)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主任何云龍,以及多家企業代表在線旁聽會議,還有部分媒體代表也到場進行報道。我受邵明艷院長委托,代表海淀法院,對各位的蒞臨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誠摯的感謝!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我國知識產權事業蓬勃發展,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和能力顯著提升,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在各個層面正深入推進。海淀法院地處全國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緊密結合區位特點,將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深嵌于服務區域高質量發展大局之中,在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工作中履職盡責,積極保護創新成果、維護公平正義。當前,我國經濟進入創新驅動發展的新常態,以互聯網為代表的信息技術日新月異,引領了社會生產新變革,由此引發的新類型網絡不正當競爭糾紛逐漸增多。近三年來,海淀法院審理了眾多類型新、案情復雜、行業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力大的典型案件、首例案件,既為新技術和新模式的發展與成長提供了必要空間,也為相關市場主體行為的合法性判斷提供了有益思路。因此,此次海淀法院在對2021年知識產權審判工作進行回顧的同時,亦以新類型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為視角,對近三年來此類案件的相關審判情況進行梳理,對相關裁判規則進行提煉和歸納,并選取了十個典型案例對外發布。希望以此為契機,為進一步提升類案的審判質效提供參考,也為市場主體規范競爭行為提供有益指引。下面進行發布會的第一項議程,由海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張弓簡要介紹2021年海淀法院知識產權審判情況。[09:24:28]
- [張弓]: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各位同事:大家好!感謝各位蒞臨此次發布會,下面我先向大家介紹一下2021年海淀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情況。海淀法院緊密結合區位特點,在案件審判、訴源治理、職能延伸上多點發力,將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深嵌于服務區域高質量發展大局之中。2021年,新收知識產權民事案件3192件,同比上漲58.96%。審結知識產權民事案件2555件,同比上漲25.12%。案件審判之外,一方面,海淀法院打造和拓寬“源頭回溯”訴源治理機制,保護區域創新生態。一是回溯行業類案,化解批量糾紛。近年來化解了大型互聯網企業間各類糾紛數千件,涉訴標的額數億元,并促成企業間版權協調機制、通知綠色通道的搭建,助推相關行業合規有序發展。二是回溯關鍵規則,促進規范行業行為?;厮輰嶓w裁判規則,以典型判例確立行業行為準則;回溯程序裁判規則,準確運用各類保全措施維護權利人利益。三是回溯共性需求,推動形成行業共識。與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建立固定長效合作關系,實現“專業糾紛專人解”。海淀法院的上述訴源治理機制入選北京市“兩區”建設第一批改革創新實踐案例,為北京市政法系統內唯一入選案例。另一方面,海淀法院推動知識產權“七個平臺”建設,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一是依托“巡回審判”平臺,為轄區企業參與訴訟提供示范。連續多年開展巡回審判和庭后釋法等活動30余次,行業反響積極,社會效果顯著。二是依托“開放日”和“送法進社會”平臺,發揮司法審判服務轄區職能,保障司法公開常態化。多次邀請企業代表、專家學者開展司法實務研討。2021年,與中國(北京)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共同開展“走進科創企業”座談會,以提供更符合行業發展需求的司法保護,助力區域營商環境優化。此外,通過百余次的司法實務課講授、論壇演講等,不斷傳播知識產權保護理念。三是依托“典型案例匯集”和“白皮書發布”平臺,轉化審判成果,傳遞海知聲音。近年來,有14個案件和13篇裁判文書獲得全國、全市獎項。同時,依托中標的重點調研課題深入調研熱點問題,其中,網絡不正當競爭調研報告獲全國知識產權優秀調研成果特等獎。近年來先后選取了涉網絡不正當競爭、“互聯網+教育”等時下熱點問題發布調研白皮書及相關典型案例,及時回應了行業關切。四是依托“審判交流研討”平臺,提升知產隊伍整體業務水平和能力。通過不斷規范庭室專業法官會議,潛心打造“知產知新”業務學習平臺,建立傳幫帶的教學相長機制,培養出多個業務專家、優秀團隊,持續輸送優質人才。五是依托“司法與行政銜接”平臺,努力推動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在全市率先與中國(北京)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中國(中關村)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簽訂《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合作框架協議》,共同開展活動、凝聚合力,推動全鏈條保護。今后,海淀法院在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中將不斷履職盡責,為行業、產業和市場提供更加有力、合理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歡迎各界持續關注、支持、監督海淀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攜手共促創新發展。[09:32:30]
- [發布會主持人]:感謝張弓副院長的介紹。下面進行會議第二項議程,由海淀法院民事審判五庭(知識產權審判庭)負責人楊德嘉介紹近三年新類型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審判情況。[09:34:39]
- [楊德嘉]:尊敬的各位代表、專家、領導和媒體朋友們,下面由我結合《海淀法院知識產權審判白皮書》的第二部分內容,簡要介紹近年來,我院審理的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中,所呈現出的新特點和新趨勢。2019年至2021年間,我院受理的涉網絡不正當競爭糾紛,分別為278件、427件和645件,案件數量呈逐年、快速增長趨勢。其中,新類型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所占比重較大,共計481件。所涉及的被訴行為,涵蓋了平臺數據競爭、刷粉刷量、游戲帳號和視頻網站會員帳號租賃、屏蔽網絡廣告、網絡文檔下載、瀏覽器主頁鎖定或變更設置,以及與社交軟件相關的群控群發、自動操作、制作虛假聊天記錄、虛擬位置信息等。案件呈現出以下六個方面的特點和趨勢:一是網絡平臺數據競爭糾紛明顯增多。近年來,數據競爭逐漸成為網絡競爭的熱點和焦點。被訴行為主要表現為抓取、搬運他人網絡平臺中具有商業價值的各類數據,而后用于行為人自身網絡平臺的運營,或者對抓取到的數據進行一定加工整理后,形成新的數據產品向用戶提供。盡管涉及到的數據在形式上多種多樣,包括博文、短視頻、公眾號文章、交易信息,甚至網絡廣告等,但競爭和糾紛的本質,往往是原被告對流量的爭奪。此類案件中,被告通常采用技術手段對原告平臺的數據進行大規模、高頻率、自動化的抓??;獲取的數據,既包括一般公眾均可獲得的公開數據,也包括平臺設置有技術保護措施或訪問權限的非公開數據。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往往須要綜合考量原告對涉案數據的投入、貢獻,被告獲取數據的技術手段、使用數據的方式是否具有違法性,兼顧是否會產生市場替代效果,以及對競爭秩序、社會整體福利、消費者長遠利益等方面的影響,綜合予以判定。鑒于相關案件中所涉數據量通常較大,市場價值較高,因此判賠數額也普遍較高。截至目前,在認定被告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判決中,判賠數額達500萬元以上的占到了80%。二是刷量類案件呈現批量化。近三年來,我院受理涉及刷量的案件237件,且呈連年增長趨勢。此類案件中被訴行為主要表現為:被告通過其運營的網站、App等,向原告平臺的用戶提供刷播放量、評論量、點贊量、粉絲量等刷量服務,并按照刷量數量收取費用,是涉及網絡“灰產”案件中的典型類別。案件具有被告為個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比例較高,送達、通知的難度較大;被訴行為實施主體較難查明,原告維權難較高;以及刷量手段和工具多樣化,多種侵害行為和后果并存等特點。案件審理過程中,相關資金的流轉情況通常對認定行為和責任主體起到重要作用;反法的第八條第二款,即虛假宣傳條款,是規制此類行為的主要法律依據。 三是有關租賃游戲帳號和視頻網站會員帳號的糾紛成為新熱點。此類案件的被訴行為主要表現為:提供視頻網站會員帳號和游戲帳號租賃服務的平臺經營者,即租號平臺,為其用戶提供發布帳號信息、標示租用價格等出租和租用帳號服務,租號平臺從中收取利益分成。此類服務實質上屬于為游戲帳號的出租者和租用者提供的一種中介服務。在審理過程中,須查明被訴平臺是否以設置專區、標示出租信息等方式,大規模、高頻率、集中地為用戶提供租號服務,并從中牟取利益等情節,結合其服務是否干擾了網絡游戲實名制和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統相關要求的落實,是否在減少游戲廠商、視頻網站交易機會和經營利益的同時又增加了二者的運營成本,以及是否對正常用戶的游戲體驗和合法權益造成了影響和損害等因素,認定其是否具有違法性。四是屏蔽視頻網站廣告案件出現新樣態。近年來,此類案件中的被訴插件或App,除可實現屏蔽廣告的效果外,還發展出了可突破視頻網站各種觀看限制的功能,如可完整觀看普通用戶僅能免費試看數分鐘的影片,以及VIP會員專屬影片。被訴主體,除傳統的瀏覽器或插件的開發、運營者外,還涉及具有相關功能App的經營者、下載平臺或應用市場的經營者、“定制軟件”的網店經營者以及投屏軟件、路由器等產品生產、運營者等。反法第十二條即互聯網專條的相關規定,成為此類案件適用頻率最高的條款。五是利益平衡考量在判斷被訴行為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時所起到的作用愈發重要。有相當一部分訴爭產品或服務,涉及到近年來技術應用的新發展或市場探索的新領域。如針對社交軟件開發的自動操作、制作虛假聊天記錄、虛擬位置信息等功能的產品,針對搜索引擎提供的優化排名結果的服務,針對網絡文庫提供文檔下載服務,針對短視頻網站提供的去水印服務等。由于涉及新業態、新模式,沒有在先裁判規則可循,往往雙方爭議較大,裁判的難度也更高。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我院堅持從被訴行為對原告的合法利益、消費者權益以及市場激勵機制、競爭秩序等方面所造成的影響,進行全面考量與綜合判斷:不為某一特定的商業模式提供專門保護;不制止其他市場經營者對原告的產品或服務中的某些理念、創意、方法進行正當、合理地借鑒;不簡單地以損害后果的出現作為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的全部要件……保持司法的克制和謙抑,為市場主體留出充分的、自由競爭的空間。六是行為保全措施成為及時制止網絡不正當競爭的有力手段。近五年,我院共受理70件行為保全申請,其中涉及網絡不正當競爭的占比高達91.43%。此類案件中如何妥善適用行為保全,始終是我們關注和研究的重點。我院堅持“以聽證為原則,以不聽證為例外”的審查原則,在聽證程序中給予雙方充分和及時的舉證與抗辯機會,公平保障雙方的訴訟權利。重點審查申請人的請求是否具有相應的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是否存在“難以彌補的損害”等要件,充分衡量申請人、被申請人以及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利益平衡。做到全面考量,審慎判斷,妥善適用。以上,是我院近年來審理的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中,所呈現出的一些新特點和新趨勢,簡要介紹到此。謝謝大家![09:36:59]
- [發布會主持人]:感謝楊德嘉庭長的介紹。下面進行會議第三項議程,請民事審判五庭(知識產權審判庭)的法官代表,依次發布相關典型案例。首先由張璇法官發布典型案例。[09:42:38]
- [張璇]:“超級星飯團”App抓取并使用明星微博數據案。案情簡介:原告是新浪微博平臺的運營者及服務提供者。被告是超級星飯團App的運營者和服務提供者,其未經許可擅自抓取,并在涉案App中向其用戶推送和展示來源于新浪微博明星微博的十五類動態數據,且持續并擴大抓取、展示范圍,使用戶無需登錄新浪微博即可全面查看明星微博動態,對新浪微博相關服務構成實質性替代,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請求被告停止被訴行為、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合理開支255 000元。裁判結果。本院一審認為: 關于涉案數據的區分:“公開數據”和“非公開數據”。關于原告的權益:綜合各因素,原告可基于其對涉案數據享有經營利益,并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對被告擅自抓取并使用涉案數據的行為提出相應主張。關于被告行為認定:抓取和使用涉案公開和非公開數據行為均不正當。關于賠償責任:綜合被訴行為的持續時間、范圍、惡意,涉案App的用戶數量、付費服務、營銷收入,原告的數據產品價值、流量損失,以裁量性方式確定賠償為1000萬元。判令被告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合理開支228 554元。 本案宣判后,被告提起上訴,后撤回上訴,一審判決生效。 典型意義:從規范和實踐角度,對不正當競爭糾紛中的平臺數據類型進行公開數據和非公開數據的區分。 通過綜合各因素對平臺投入大量成本獲得并具有極大商業價值的明星微博數據給予競爭法保護,及時回應了當前市場數據保護的迫切需求。規范運用專家輔助人制度輔助案件事實查明,為類案審理的程序規則提供一定借鑒。以裁量方式計算賠償數額,以高額賠償表明了司法態度,也為權利人提供有效保障。[09:44:02]
- [發布會主持人]:感謝張璇法官。下面由王棲鸞法官發布典型案例。[09:58:47]
- [王棲鸞]:租號平臺提供視頻網站會員帳號租賃案。案情簡介:原告是優酷平臺的經營者,被告是“刀鋒平臺”“租號玩”平臺(以下簡稱涉案租號平臺)的運營者。被告通過在涉案租號平臺中設置針對優酷的影視租賃專區、提供多項促進交易成功的收費服務項目等方式,大量、集中地為其用戶提供出租和租用優酷會員帳號的租賃服務,并從中收取費用、牟取利益。原告認為前述行為嚴重破壞了其平臺會員管理制度、商業利益及商業模式,給原告的經濟利益造成了巨大損失,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請求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800萬元。裁判結果。本院一審認為:被告搭建涉案租號平臺,大規模地、專門從事會員帳號租賃,并據此牟取高額收益。該行為破壞了優酷網基于經營自主權對會員帳號所做的限制,使得優酷網的交易機會、會員收入及用戶流量等受到實質影響,直接損害了優酷網基于其商業模式所產生的經營收益。從長遠來看,該提供租號平臺的行為也將逐步造成市場激勵機制失靈,阻礙網絡視頻行業的正常、有序發展,并最終造成消費者福祉的減損。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之規定,應當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20萬元及合理開支3萬元。本案宣判后被告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對于提供視頻網站會員帳號租賃這種中介服務的行為進行了否定性評價,對于網絡“灰產”中的該類寄生于他人商業模式下獲利的典型行為進行了有力打擊。維護了視頻行業從業者基于其正當經營模式應獲得的合法權益,以及該行業的正常競爭秩序,保障了視頻行業的長遠發展。綜合考慮了租號平臺的經營規模、交易數量、獲利金額、主觀過錯等情節,確定了較高金額的賠償數額,對相關行業具有警示意義。[09:59:09]
- [發布會主持人]:感謝王棲鸞法官。下面由李莉莎法官發布典型案例。[10:00:16]
- [李莉莎]:瀏覽器“搜索推薦詞”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案情簡介:原告是某視頻網站的運營者,其發現,使用二被告共同運營的搜狗瀏覽器訪問原告視頻網站時,二被告在頁面底部設置了“搜索推薦詞”欄,用戶點擊該欄中的搜索推薦詞后即可跳轉至二被告運營的搜索網站等網站。原告認為,二被告的前述行為破壞了其合法提供的網絡服務的正常運行,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請求判令二被告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并共同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00萬元。裁判結果。本院一審認為:涉案行為不會對原告的經營產生不利影響。涉案行為不會影響消費者的利益。涉案行為未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最終,本院認定,涉案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本案宣判后原告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制的是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面對互聯網行業新領域、新技術、新業態的不斷發展,在互聯網環境下認定不正當競爭行為,應充分考量利益平衡原則。 本案從經營者、消費者、市場競爭秩序三個方面進行充分分析,明確了在被訴行為無明顯不當,未過度影響其他經營者服務的正常運行,且未給消費者及市場競爭秩序造成損害的情況下,司法不應介入調整,其他經營者亦應當負有一定程度的容忍義務。[10:01:11]
- [發布會主持人]:感謝李莉莎法官。下面由尹斐法官發布典型案例。[10:02:02]
- [尹斐]:駁回行為保全申請案。案情簡介:申請人是權利瀏覽器的運營者,被申請人是被訴瀏覽器的運營者。申請人主張被申請人在未明確提示,且未經用戶明確授權同意的情況下,引誘用戶將其已選擇使用的默認瀏覽器進行篡改,影響用戶的使用和體驗,同時降低了權利瀏覽器的交易和使用機會,損害了申請人的競爭利益,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請求法院責令被申請人立即停止在安裝被訴瀏覽器的第一界面中未明確提示用戶“鎖為默認瀏覽器”設置選項的行為。 裁判結果。本院聽證后認為: 被申請人的行為并非專門針對申請人所實施,現有證據尚不足以得出申請人的行為保全申請具有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的結論?,F有證據不足以證明不采取行為保全措施會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或對其造成的損害會超過采取行為保全措施對被申請人造成的損害?,F階段不采取行為保全措施,也不會損害用戶或社會公共利益。綜上,本院裁定駁回申請人的行為保全申請。 典型意義:行為保全措施是知識產權尤其是涉網絡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中的一項重要救濟手段。 正確適用行為保全措施,既能及時保護申請人免受正在發生或即將發生的侵害,也能為申請人免受肆意“禁令”的侵害提供程序保障。 本案在充分聽證,并嚴格把握和適用《行為保全規定》第七條的法律原則和考量因素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利益及公共利益,審慎地作出不予采取行為保全措施的裁定,既維護了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又防止了行為保全措施的濫用,為維護公平和自由的競爭秩序充分預留了空間。[10:03:38]
- [發布會主持人]:感謝尹斐法官。下面由劉佳欣法官發布典型案例。[10:05:22]
- [劉佳欣]:“分身”軟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案情簡介:原告某計算機公司是微信軟件的著作權人和實際運營人,原告某科技公司是微信軟件的著作權人和商標權人。被告系“X分身軟件”(以下簡稱涉案軟件)的開發者和運營者,用戶通過涉案軟件打開的微信客戶端可獲得微信偽裝、一鍵轉發、一鍵集贊、消息防撤回、自動搶紅包、語音轉發等微信軟件本不具有的功能。二原告認為被告針對微信進行產品功能設置,妨礙、破壞微信軟件的正常運營,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請求被告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4500萬元。裁判結果。本院一審認為: 涉案功能系通過技術手段予以實現,使微信后臺正常運行邏輯受到干擾,增加二原告運營微信的負擔。涉案軟件妨礙微信軟件功能發揮,妨礙和破壞了二原告所提供的網絡服務的正常運行,降低了用戶對微信的信任度。被訴行為損害了相關微信用戶的消費者權益。 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的規定,被訴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被告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開支15萬元。本案宣判后雙方均未上訴,本案一審判決生效。典型意義 :網絡環境下,互聯網產品尤其是社交產品中常常會進行一定的功能設置,保護真實用戶的信息、交易等安全。部分軟件以“便利用戶”為名,突破該種功能設置,不僅可能影響到他人網絡產品或服務的正常經營,亦有可能損害到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甚至給用戶的人身、財產安全帶來隱患。本案通過對被訴行為不正當性的分析和判斷,對用戶所使用的網絡產品、服務的正當性、安全性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力求引導網絡服務提供者正當經營、合法創新、誠信競爭。[10:06:10]
- [發布會主持人]:剛剛,張弓副院長、楊德嘉庭長以及五位法官,從不同層面,對海淀法院2021年知識產權審判情況,以及近三年新類型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審判情況及典型案例,進行了介紹和發布。所發布內容體現了近年來海淀法院知識產權審判所取得的成績,特別是在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審理領域進行的探索及總結,體現了海淀法院對新技術、新問題的不斷學習和研究,對新網絡產品、新商業模式的持續關注和思考。希望通過本次發布會,對類案裁判提供有益參考,亦為規范網絡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提供司法支持。各位領導、嘉賓、同志們,在接下來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中,海淀法院將繼續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政治建設為引領、以服務大局為重點、以司法為民為中心、以改革創新為驅動、以過硬隊伍為支撐”的“五位一體”工作格局,持續推進知識產權審判高地建設,為深入落實區委“兩新兩高”戰略、全面實施“十四五”規劃、建設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貢獻司法智慧和力量。
本次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10:07:27] - [主持人]:各位網友,本次直播到此結束。感謝您的關注。[10:08:24]
- [主持人]:歡迎您繼續關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在中國法院網、北京法院網的網絡直播,再見![10:10:05]